工行萍乡分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行务公开制度和个人重要事项汇报制度,加强“五权”监督,开展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执法监察,细化纪委监督责任。
一、坚持行务公开制度,强化“五权”监督。市行网讯设立了“行务公开”栏目,推行行务公开,及时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全行员工的监督。同时,设立了内、外网“萍乡分行监察举报”电子信箱,接受民主监督。
二、实行个人重要事项汇报制度。对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个人档案进行整理,对发生重大变化的个人重要事项进行书面说明,保证干部廉洁自律,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三、开展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执法监察。上半年对上栗和芦溪支行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进行了执法监察,重点检查支行招待费用、差旅费、交通补贴,以及办公场地、车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抽查支行业务费用列支情况,分析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查找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