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分行为进一步落实案防主体责任,构建全方位、立体案防工作体系,结合实际建立了《行级领导内控案防工作联系点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解决支行案防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推进内控案防工作有序开展。
《行级领导内控案防工作联系点制度》,指定了案防工作联系点和联系人,分别明确了联系人、联系点、案防领导小组和内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
案防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督导联系点内控案防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协助联系行处置和化解出现的案件和案件风险事件。督促指导联系点加强内控案防基础工作,落实“管人、管事、管心”各项具体措施。总结和及时推广联系行内控案防工作的创新经验,结合案例开展内控合规知识宣讲、培训,完成党委确定的其他内控案防工作任务。
案防工作联系点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按照全行内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具体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内控案防工作的新思路,构建内控案防工作与业务经营相互促进的新机制,为推进全行内控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做法。收集整理本单位内控案防工作中的重要情况信息、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每季度向联系领导进行一次书面汇报,听取联系领导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推动本单位内控案防工作深入开展。完成联系领导提出的其他工作任务。
同时要求各联系人要根据分行年度内控案防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每季度至少深入一个工作联系点,通过亲自参加基层案防分析会的方式,进行专题指导。要通过调查研究、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建议、现场分析等方式,解决支行案防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推进内控案防工作有序开展。要定期与联系支行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听取联系支行内控案防情况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