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按照总行有关管理工作要求,完善《关于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工作办法》。
一、结合实际,制定较为完善的员工异常行为标识,分别列出履职中和履职外各种异常行为及其识别判断标准,即对履职中、履职外分别有多少种异常行为以及每种异常行为如何识别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异常行为的动态性特征,适时调整员工异常行为标识。
二、根据异常行为对银行经营、声誉等方面的影响程度或风险程度,将其分为一般、较高、高、严重等级别,分别采取批评教育、专人帮教、待岗换岗、纪律处分、解除合同、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置措施。对员工异常行为的处置要合理合规,既坚持从严治行维护行纪行规,又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