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为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良好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稳定,依据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要求。
在基础环节上我行将积极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分级分类开展实际工作。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分别作出预案并及时沟通有关部门。
我行在办法实施以来,各方面的总体形势较好。全行围绕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一案三制”的有关要求,着力与各方面的工作:我行根据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突发事件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行长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我行还围绕地震、火灾、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高危领域具体宣传工作,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我行始终坚持以安全第一作为的出发点,落实在为日常细节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到每名员工身上。经过我行员工一致努力2018年我行无自然灾害、无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
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把握好突发事件应事故、灾难的前期工作很重要,按照《突发性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我行积极做出各类预案。二是应对社会安全事件的目标,努力控制了群体性事件的的发生,在矛盾纠纷刚刚显现的时候,就平息消除。第三,把握了应对管理的“四个特点”。1、时间的紧迫性。2、协作的服从性。3、措施的非常规性。4、处置的强制性。第四,把握好了处理突发性事件的“三条原则”。1、要坚持“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2、要坚持软处理放在首位、硬手段适用恰当的原则。3、要坚持高度警惕、高度敏锐的原则。
2018年我行根据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在相关部门领导下将做好点面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