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开展征信业务社会宣传活动。该行采取设置宣传咨询台,利用LED滚动宣传、柜台简要讲解等方式,向社会与公众宣传《征信业管理条例》。通过持续不断的征信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开始关注和了解个人和企业征信,加强了对个人和企业信息安全的保护,增强了人民大众的社会信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用户管理制度。按照“一人一户、一人一岗”的要求,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科学设置用户角色,坚决杜绝“多人一户、一人多岗”等现象。户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时,做到在绑定计算机域名和IP地址的计算机上查询,杜绝同一用户,同一时间在两台计算机上同时登录、查询征信等行为。
三是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做到业务背景真实存在,并取得被查询主体合规授权、征信查询行为合规有效、征信档案资料保管合规,严禁虚拟业务主体。杜绝频繁查询,以确保工作质量,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四是严格控制业务查询行为。该行按照人民银行和咸阳分行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以下业务查询行为:一是不能超出人民银行现行制度许可和系统支持范围而不当查询使用征信信息,不能脱离业务系统而单独登陆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CIIS),而发起征信信息查询,用户必须严格根据查询对象真实的业务背景选择对应查询原因,不能虚构业务背景查询征信信息,查询结果也不能向行内无关人员或客户及行外人员提供。
五是妥善使用和管理客户征信资料。做到:征信查询授权书采用由总、分行制定的最新统一版本,符合规范要求。客户本人填写征信查询授权书,授权书上要素填写齐全,坚决杜绝先查询后授权的违规现象。查询取得的客户信用报告,做到妥善保管,对已完成的业务,将档案送交分行相关业务部门保管,严禁在计算机上超期保存客户信用报告,坚决杜绝信息泄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