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是指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系统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以实现个人信息系统的安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邮储银行上饶市分行严格按照意见指示借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新政”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
2016年12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要求和《通告》,针对公安机关反映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情况,邮储银行上饶市分行结合“金融消保.我们在行动-信息安全权”活动主题,根据人民银行制定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市辖内各网点通过LED飞字“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维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的宣传标语;同时在全市辖内开展以“加强账户实名制、阻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的主要通道、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为主题的“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新政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宣传活动。
12月7日,玉山县支行以会议为契机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交流会,向当地人民银行所有机关干部派发有关个人信息账户的宣传材料,说明了自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的新型账户管理制度。同时通过讲师面对面的授课,宣传团队一对一的沟通与答疑,向参与会议的人员讲解自12月1日后实行的一类、二类、三类账户分类的区别、金融消费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自身金融信息不被破坏、更改和泄露等基本知识。
此次邮储银行上饶市分行借力“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新政”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的活动不仅强化了金融消费者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意识,降低了个人因对自身账户疏于管理而带来被人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开户的风险隐患,同时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消费者个人账户保护机制,避免不法分子使用互联网技术远程开户而带来的个人账户信息安全问题,保护了金融消费者个人账户信息安全。
邮储银行上饶市分行既身体力行地实施人行新政,强调金融消费者保护自身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又坚定地践行作为金融机构自觉为客户金融信息保密的承诺,为个人资金保护长效机制、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筑牢作出着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