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丹阳支行 强化“四不”促案防
建行镇江丹阳支行把案件防范责任制纳入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每一个环节,以落实不敢犯、不能犯、不想犯、不易犯“四不”机制为重点,惩防并举,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以来,丹阳支行始终把案件防范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案件防范与优化作风建设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逐步形成并落实“四不”机制,即形成不敢犯的惩戒机制。利用中层干部、案防联席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建行等各项纪律,制定《案件防控工作》等量化考核内容,做到执章必严,摆放举报箱对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举报现象,严格查处;形成不能犯的防范机制。以深化教育、监控、内控、纠风、惩治五大机制建设为重点,制定好长期惩治和预防案件的工作体系。根据信贷政策的变化,及时修订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机制,调整不良风险的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对会计、柜员操作每季实施考核;形成不想犯的教育机制。加强警示学教,引导干部联系实际找问题、想举措,打造知足、感恩、回报、自律、守责的教育预防措施;形成不易犯的保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会计检查和风险监督员合作的联动,提高监督效能。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事项、干部日常行为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员工自觉防范案件的能力。吴卫平、吴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