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萍乡分行围绕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的要求,依据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四风”问题和巡视整改“回头看”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切实落实整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行经营稳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该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各分管行长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强化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有关问题和省行巡视整改任务分工表对巡视和执法监察发现问题进行了梳理,下发了“萍乡分行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分工表”和“萍乡分行落实省行巡视和执法监察整改任务分工表”。同时落实了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整改工作和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布置和讨论研究。领导小组对整个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多次督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
二、切实履行和落实巡视整改和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该行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调研课题。根据总、省行“四风”整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和巡视整改的具体问题,决定行领导下基层除调研业务工作外,重点对市行绩效考评办法的科学性,基层行和员工存在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部室、支行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管理能力,“四风”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等工作进行调研,并提交党委会讨论。该行监察室对省行转办的匿名信访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与核实,并及时向省行上报了调查报告。加强员工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经商办企业人员落实了处理,下发了把以经商办企业列为今年一季度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重点“回头看”的排查要求。对2013年以来离职人员违规违纪行为问责情况进行了梳理排查,并向省行上报了排查报告。加强了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集中采购等方面进行了整改落实。强化了营业费用预算管理,增强勤俭节约意识。对机关部室办公用品、业务招待费、宣传费等,实行限额管理。特别是对营销费用实行预算考核制,突出以营业贡献为主导,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兑现到部门条线,各专业再考核激励到支行。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费用提交市分行财审会审批后执行,强化费用事前投入审批,并作为报账资料,严格先批后用,未经事前审批,一列不予报账。达到集中采购金额起点财务支出事项,实行集中采购。加强了业务招待和营销费用管理。制定了《萍乡分行公务接待费管理实施细则》、《萍乡分行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严禁铺张浪费,规范了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事前三级审批制。
三、强化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该行党委组织部对党委班子建设、基层党建工作、选人用人、离职管理和落实“三转”要求等进行了整改落实。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修改和完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主体责任,明确考核内容,强化党建工作,近期将予以下发。党委班子成员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挂点行统一明确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做到党建工作和分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细化考核,并将党建工作纳入支行经营绩效考核中,通过落实考核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3月份按照市行领导分管条线、挂点支行完成各支部改选工作,要求市行领导有计划参加分管条线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到支部讲党课。规定支行每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并纳入各支部年度工作考核。支行每半年向市行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同时把支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二是领导班子已根据上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结合本行工作实际,列出了学习计划,按“三严三实”要求,紧紧围绕新形势、新目标和新任务,深入基层、深入政府、企业,选好学习调究课题,落实学习计划,提高学习针对性和效果。三是重新梳理了行领导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抓纪检监察、内控工作。四是在干部选拔聘用时,坚持按照上级行的要求,规范选拔聘用程序,同时制定《萍乡分行中层管理人员履职问责管理暂行办法》,配合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履职管理与考核。将按总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落实中组部和总行关于干部选拔聘用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同时强化干部及人员管理,开展员工配偶、子女在系统内工作情况专项摸底调查,认真落实亲属回避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管理,认真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查补档案缺失材料,完善《出入境档案》进一步加强干部员工出国(境)的管理工作。